2014/05/31 22:01 華視記者 曾一禾/新北報導
新北市政府勞工局30日公布103年第3波違反勞動基準法之事業單位或事業主名單,有17家事業單位因重複違反勞動基準法同一條文,另9家在同一期間內違反多條勞動基準法相關規定,共26家遭勞工局裁罰並公布事業單位名稱。本次名單已公布在勞工局網頁左側選單之「勞動檢查結果公告專區」。
勞工局長謝政達表示,103年3至4月勞工局共實施勞動條件檢查330場次,裁罰198件。第3波公布的26家違法業者共計違反條文54件,主要違法項目為未依法給予加班費計15件佔28%,其次為休假日出勤未加給工資計10件佔19%,超時工作計8件則佔15%。
值得一提的是,違法事業單位有6家為保全業,違法項目共17件,包括未依規定計給加班費、休假日出勤未加倍發給工資、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法令規定、未達基本工資、工資未全額直接給付勞工等,已分別裁處新臺幣2萬元至8萬元罰金。勞工局進一步表示,保全業之保全人員為勞動基準法第84條之1指定工作者,勞雇雙方得另行以書面契約約定工時,惟該書面契約未報送勞工局核備前,仍應依勞基法辦理。
本次部分保全業者因約定書未送核備即以每日正常工時10小時計,而未依規定針對工時超過8小時之部份計給加班費;或經勞工局核備每日正常工時為10小時,但超過10小時部份仍以原時薪計給,而未依勞基法第24條規定標準計給等。
謝政達呼籲,業者應確實遵守勞動基準法相關規範,善盡照顧勞工責任,勿使勞工權益受損。勞工局將定期於勞工局網站公布違反勞動基準法業者名單,以警惕事業單位並提供勞工朋友求職參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