- 完成報名繳費後,因個人因素不能出席或無法完成課程,可申請退費,或將上課權利轉讓他人。
- 報名後至實際開課前八日提出退費申請者,退還已繳費用90%。
- 於開課日前七日至開課前提出退費申請者,退還繳交課程學費 80%。
- 凡於課程開課後且未逾總課程時數三分之一期間內提出退費申請,退還繳交課程學費 50%。
- 實際開課期間已逾總課程時數三分之一,將不予退費。
- 以上退費標準參考臺北市短期補習班管理規則訂定。
- 若課程無法開課將全額退費。
- 退費方式:採匯款退費(必須提供帳戶正面影本傳真或照片),收到帳戶資料後七工作日內完成匯款。
- 其它未竟事項請來電詢問各課程承辦人員:林先生(0920436036)。